肺功能可以帮助医生诊断哮喘,特别是对于临床表现不典型病例。肺功能可以评价哮喘发作的严重程度,FEV1为国际推荐的客观评价指标。肺功能可以评估治疗效果,指导用药。有的孩子经过治疗,临床症状明显改善,但肺功能不达标,如果仅按照临床症状将药物减量,就有可能引起治疗不足。综上所述,肺功能在哮喘的诊断及治疗评估中有重要作用。
吸入糖皮质激素通常需要长期、规范使用才能起预防作用;规范吸入糖皮质激素用量少、作用直接,安全性高、不影响生长发育;如果儿童哮喘治疗不规范或病情反复发作,缺氧、运动锻炼少等对身体的影响反而更大。
治疗哮喘的药物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。控制药物即控制炎症药物,这类药物需要坚持每天应用以达到控制炎症的目的。这类药物主要包括吸入用糖皮质激素(布地奈德、丙酸氟替卡松)、白三烯受体拮抗剂(孟鲁司特钠)、长效β2受体激动剂(福莫特罗、沙美特罗)等。缓解药物即用于快速解除支气管痉挛、缓解症状的药物,这类药物主要包括速效吸入β2 受体激动剂(特布他林、沙丁胺醇)、糖皮质激素(布地奈德、甲泼尼龙、泼尼松等)。
临床中有一部分哮喘患者并没有典型的喘息症状,但其本质也是哮喘。咳嗽变异性哮喘是儿童慢性咳嗽最常见原因之一,以咳嗽为唯一或主要表现。诊断依据:1.咳嗽持续>4 周,常在运动、夜间和(或)凌晨发作或加重,以干咳为主,不伴有喘息;2.临床上无感染征象,或经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无效;3.抗哮喘药物诊断性治疗有效;4.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;5.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和(或)PEF日间变异率(连续监测 2 周)≥13%;6.个人或一、二级亲属过敏性疾病史,或变应原检测阳性。以上第 1~4 项为诊断基本条件。
儿童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反复发作的临床症状、体格检查及肺功能检查综合诊断。1.反复喘息、咳嗽、气促、胸闷,多与接触变应原、冷空气、物理、化学性刺激、呼吸道感染、运动以及过度通气(如大笑和哭闹)等有关,常在夜间和(或)凌晨发作或加剧。2.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,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,呼气相延长。3.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,或自行缓解。4.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、 咳嗽、气促和胸闷。5.临床表现不典型者(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),应至少具备以下 1 项: (1)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: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:吸入速效 β2 受体激动剂(如沙丁胺醇压力定量气雾剂 200~400μg)后 15 min 第一秒用力呼气量(FEV1)增加≥12%;②抗炎治疗后肺通气功能改善:给予吸入糖皮质激素和(或)抗白三烯药物治疗 4~8 周, FEV1 增加≥12%;(2)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;(3)最大呼气峰流量(PEF)日间变异率(连续监测 2 周)≥13%。符合第 1~4 条或第 4、 5 条者,可诊断为哮喘。
什么是哮喘?哮喘是一种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。怎样识别是不是哮喘?它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、咳嗽、气促、胸闷。这些症状可以单个出现,也可多个同时出现。这些症状的出现时间往往有一定的特点,那就是最容易在夜间、凌晨或活动后发作并加剧。哮喘发作还有一定季节性,尤其是秋冬季节或换季时更明显。哮喘症状可以通过抗哮喘治疗缓解,部分轻症患者有时甚至可以自行缓解,缓解期的患儿可无明显症状。哮喘症状容易在呼吸道感染、接触过敏原、冷空气、物理、化学刺激、运动、大笑、哭闹等诱发因素下发作。如果患儿有上述类似表现,就需要怀疑患儿可能患有哮喘了。如果患儿及家长有过敏体质或过敏性疾病病史,则患儿被诊断哮喘的可能性将明显增大。儿童哮喘有哪些危害?儿童哮喘危害深远,慢性病程不仅影响着儿童的身体健康,而且可能会造成缺课、学习成绩下降、活动能力受限、生活质量下降、家长缺勤和医疗负担明显增加。若治疗不及时不规范就将最终发展为成人哮喘而迁延不愈,肺功能受损等。